湖南加强对新开工建筑节能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次数:917

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健全建筑节能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建筑节能工程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质监、竣工验收、城建档案、交付的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堵住监管漏洞,形成监管闭合链;建设单位是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逐步推行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建设单位承诺制,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责任,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选用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材料,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筑节能相关技术、设施设备、建筑材料等信息。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是否符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在与物业承接查验时,应当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建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时应在买卖合同中载明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严格落实节能相关设计标准,确保建筑碳排放强度和能耗指标满足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严禁采用国家、地方禁止的节能材料,不得缺项、漏项,不得依据检测报告进行参数取值,设计变更不得降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审图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节能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图、计算书、节能选材的一致,节能设计变更一律实行线上复核、图审。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通知要求,完善建筑节能工程层级监督制度。加强对新开工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日常管理,对县市区落实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做到问题弄清、及时反馈、记录在案、查处到位。

通知还要求,严格诚信管理和奖罚制度。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执行情况全面纳入建设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企业等的诚信档案,结合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将建筑节能检查情况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结合,一并检查一并通报,及时建档立库、及时公开发布、及时通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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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玻璃纤维专业情报信息网
 关键词: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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