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11日消息,7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海南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该厅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大学、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带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篇)》(以下简称《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遵循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广泛充分调查研究,结合海南省气候、经济、文化特点,认真总结我省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了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意见,经审查定稿。《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与创新。
《标准》因地制宜凸显了海南省热带绿色建筑技术。结合海南本地具有高温、高湿、高氯离子浓度、高日照辐射、高地震烈度设防及多台风暴雨及地震等地域特点,建筑功能及形式的本地特色,在创新项的开放性条款中针对海南特点,对绿色建筑的性能标准提出针对性要求。
此外,《标准》结合海南省地域气候、人文特点、政策要求、未来发展工作实际,在国标的基础上优化、细分条文。同时,《标准》衔接了海南省新发布的相关标准政策一系列新发展理念和新技术。随着海南省建筑科技发展迅速,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内装修、健康建筑、零碳建筑等高新建筑技术理念和技术理念不断涌现并投入应用,在创新项的开放性条款中充分体现新领域方向和新技术发展。
海南省住建厅将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广泛宣传、宣贯培训、发布配套政策文件等途径促进《标准》的落地实施。